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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北京无人机新规落地:全域禁飞禁存,11月15日正式执行

发布时间:2026-09-16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自2026年11月15日起实施,标志着首都无人机管控政策迎来重大升级,管控力度、覆盖范围、约束维度全面加码。

 

 

《规定》明确全域禁飞、全域禁存、禁携入京核心原则,同时配套便民处置渠道和阶梯补贴政策,兼顾安全管控与民生便利。新规将于2026年11月15日正式施行,所有在京个人、企业、机构均需严格遵守,逾期违规将依法追责。

 

01

新规核心性变化

 

相较于2026年5月1日实施的旧版规定,本次修订进一步收紧管控边界,填补管理漏洞,核心变化集中在三大“全域禁令”。

 

1. 全域空域管制,室外飞行全面禁止

 

新规明确,北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除法定特殊保障情形外,本市范围内禁止一切无人驾驶航空器室外飞行活动。

 

此前旧规仅要求室外飞行需提前申请审批,本次修订直接收紧为“原则上全面禁止飞行”,仅保留国家规定的特殊保障场景,彻底杜绝个人娱乐、普通商业航拍、测绘等常态化飞行行为。

 

2. 全域禁止持有、存放,清零在京存量设备

 

这是本次新规最核心、影响最广的调整。新规明确,除法规特许的特殊保障单位外,北京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个人,禁止持有、存放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

 

所有存量无人机及核心配件,必须在2026年11月15日新规落地前全部完成处置、转移出京。旧规仅要求实名登记、信息核实,本次修订直接实现“全域禁存”,彻底清零民用存量设备。

 

3. 全面禁止运输、携带无人机入京

 

新规明确管控闭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运输、携带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从源头阻断外地无人机流入北京,杜绝违规飞行、存放隐患。同时延续原有禁令,禁止在京非法生产、组装、改装无人机及破解飞行系统,禁止向在京主体销售、出租无人机及核心部件。

 

02

信息核实工作已结束

 

今年5月1日,《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北京无人驾驶航空器信息核实办法》正式施行,要求开展的信息核实工作已于7月31日顺利结束。感谢广大市民理解支持、主动配合。

 

目前,结合修订后的《规定》本市全域禁止持有、存放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的要求,原《北京无人驾驶航空器信息核实办法》将随新法规的颁布实施同步停止执行。

 

03

便民新政

4种处置渠道+阶梯补贴,手把手教你合规处置

 

为平稳推进新规落地,避免市民财产损失,北京官方同步出台存量无人机处置配套政策,开放四种合规处置方式,其中三种渠道可享受专项补贴,政策窗口期为:政策发布—11月14日,逾期将无补贴且违规留存将被追责(重要提醒:补贴政策仅适用于已在公安机关完成信息核实的个人持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1. 现场回购(最高补贴3000元/台)

 

个人将无人驾驶航空器出售给各区政府确认的回购企业(回购点位详见各区政府官网等渠道公示),需个人持无人驾驶航空器到各区政府确认的回购点位办理,现场核验、报价、交易,经审核兑付补贴资金。

 

补贴实行阶梯标准:

 

2026年9月12日至10月31日完成处置的,补贴标准为回购成交价的30%,上限3000元/台。

 

2026年11月1日至11月14日完成处置的,补贴标准为回购成交价的15%,上限1500元/台。

 

2. 报废回收(固定定额补贴)

 

将无人机交由官方指定报废回收点完成报废处置,核验通过后领取定额补贴:

 

2026年9月12日—10月31日:200元/台

2026年11月1日—11月14日:100元/台

 

3. 寄递出京(全程免费)

 

政策窗口期内,个人可通过邮政EMS将无人机寄递至北京域外地址,官方全额免除寄递费用,零成本完成设备转移,全程可溯源、合规可查。

 

4. 自行携带出京(无补贴、无费用)

 

市民可自主通过民航、铁路、公路等交通方式,在11月15日前自行将无人机携带出京,无任何手续费用,但不享受上述专项补贴。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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